支持厦门先行先试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24-05-18 11:09:13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福建省委会主委夏先鹏提交提案,建议支持厦门先行先试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
夏先鹏表示,跨境电商作为一种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已成为推动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厦门于2018年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业务量增长较快,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数量位列全国前列,海、陆、空联动特色跨境物流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中欧班列”和“丝路海运”无缝对接,在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方面有基础、有潜力。
夏先鹏认为,目前国家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跨境电商综试区企业试行“所得税核定征收”等优惠政策,但由于跨境电商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利润率逐年下滑,不少低于政策应税所得率,政策优惠力度有待提升。许多跨境电商中小卖家为了降低成本,委托物流企业或代理企业报关,造成税负主体错位,税收责任难以厘清。此外,国家尚未建立起完整的跨境电商统计体系,监管部门的数据不能有效共享,数据孤岛、数据多头重复报送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为此,夏先鹏建议,支持以厦门为试点开展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先行先试。一是允许试点地区依据企业利润情况适度降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二是支持厦门官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汇聚跨境电商数据,并作为税收监管参考;三是鉴于“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出口货物到达海外仓时货权虽未发生转移,但经平台销售后由海外仓直达消费者,实质为向海外消费者零售,建议将“9810”出口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范畴,适用“无票免税”“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记者 苏依婕)
原文链接:http://fgw.fujian.gov.cn/jdhy/msgz/202403/t20240306_6409843.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0-03-11复工复产,加班调休这笔账...
- 2020-03-11青岛市总推进抗疫期间线上...
- 2020-03-11握紧它,那只能带来力量与...
- 2020-03-11山东工会12351职工热...
- 2020-05-13去年河南为4.36万名农...
- 2020-05-13持续严打制售假冒防护用品...
- 2020-05-13大连高新区开通“线上调解...
- 2020-05-13“法院+工会”对接机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