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社会保障资讯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信息 > 正文

《关于印发〈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时间:2021-04-16 13:08:03 来源:  作者: 

  

  一、浦江人才计划资助哪类对象?

  答:主要资助近期回国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主要资助对象为:

  (一)应聘来本市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二)在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三)其他本市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二、浦江人才计划资助金额是多少?

  答:当前资助强度为自然科学类30万元,社会科学类15万元,三人及以上团队50万元。

  三、申报有没有年龄限制和回国时间的限制?

  答: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申请者不满50周岁,且回国工作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

  四、已经同用人单位达成聘雇意向,但尚未回国,可以申报吗?

  答:已同本市用人单位达成明确聘雇意向但尚未完成入职手续,或同有关留学人员创业园区达成项目落地意向但尚未成立实体的留学人员及团队,可按年度申报指南内相关规定进行申报,正式入职或落地后再给予资助。

  五、如何进行浦江计划申报?

  答:每年浦江计划管理办公室会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等相关网站发布年度申请指南,可按指南规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资格认定后进行申报。

  六、申请D类(特殊急需类)有什么要求?

  答:应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项目符合年度申请指南公布的重点领域;

  (二)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来沪自主创业或上海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经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并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七、申请B、C、D类中的创业类型,需要经过推荐吗?

  答:需经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委审核推荐。

  八、获得过国家级或市级资金资助,还可以申报吗?

  答:留学回国后未获得过国家级或市级政府资金资助,可以申报。

  

相关稿件 关于印发《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保障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保障资讯网zix.shbz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22879号-62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