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简易案件调解优先 高效便民服务百姓
时间:2021-09-29 06:00:29 来源: 作者: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分中心始终秉承“鼓励和解、注重调解,妥善仲裁”的理念,推进阳光仲裁、和谐仲裁,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分中心开展简易案件调解先行,多措并举,服务群众。针对诉求较少、证据明确的案件,先通过电话联系,全面了解案情,沟通调解意愿,根据调解意愿直接电话调解或约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调解完成的案件当庭出具调解书,或根据当事人双方意愿出具撤诉决定书,真正实现了仲裁双方当事人跑腿少、办事快、效率高。
家住葫芦岛当地的王某,求职到一家北京的公司,日常在葫芦岛当地工作。今年6月末被辞退,单位扣除其2000元工资款,王某遂诉至仲裁,要求返还工资。接到仲裁申请后,负责该案的仲裁员一是注意到申请人所要求的劳动报酬金额不高;二是考虑到单位的注册地在北京,疫情期间单位派出的工作人员出行恐会受到限制,不利于案件的流程开展。于是反复与劳动者和单位沟通协调,终于在该案立案10天后,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单位返还了劳动者的罚款,劳动者如数拿到了应得的劳动报酬。这一切都是通过电话和微信沟通完成的,并没有造成双方的无效重复的人力投入,极大地降低了当事人双方的维权成本,彰显了仲裁的公平正义和谐高效。
一直以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分中心都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调解裁决的案件受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普遍认可,对此,很多案件当事人送来锦旗,真诚地表达谢意。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上级或本级仲裁委员会认定或纠错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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