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及挂牌督战县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
时间:2021-08-16 19:40:48 来源: 作者:
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区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自治区及挂牌督战县合格标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的自治区合格标准均为55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的自治区挂牌督战县合格标准均为5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有效期限和有效范围
(一)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者,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电子通知单,2021年考试通过的, 有效时间为2021年。
(二)达到自治区挂牌督战县合格标准者,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电子通知单,合格电子通知单在2021年申报挂牌督战县“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职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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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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