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社会保障资讯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部委信息 > 正文

国家将逐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

时间:2021-08-16 19:40:26 来源:  作者: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记者 彭韵佳、沐铁城)日前,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发布《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将以全面建成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目标,逐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公平适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包含基本制度、基本政策以及医保基金支付的项目和标准、不予支付的范围。

  在基本制度方面,意见明确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制度安排,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各地在基本制度框架之外不得新设制度,地方现有的其他形式制度安排要逐步清理过渡到基本制度框架中。

  基本政策主要包括参保政策、筹资政策、待遇支付政策等。其中,参保政策主要包括参保人群范围、资助参保政策等;筹资政策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缴费基数、基准费率(标准)等;待遇支付政策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纳入清单管理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支付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础上,将统一制定特殊人群保障政策。地方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新出台特殊待遇政策。

  意见明确,各地原则上不得再出台超出清单授权范围的政策。对以往出台的与清单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由政策出台部门具体牵头,原则上3年内完成清理规范,同国家政策衔接。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保障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保障资讯网zix.shbz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22879号-62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