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表彰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时间:2021-06-30 00:55:38 来源: 作者:
各设区市人社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
近年来,全省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抓好财政预算收支管理,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在建党100周年来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全省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决定,授予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50个单位“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授予蒋爱玉等99名同志“全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工作者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二全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拼搏进取、真抓实干,与时俱进、振兴财政,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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