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社会保障资讯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劳动保障内参 >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塞拜疆有关部门达成五份合作文件

时间:2024-07-09 20:42:21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 

  

  7月2日至6日,习近平主席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对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与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塞拜疆有关部门达成共建“一带一路”、中欧班列跨里海运输合作、扩大中哈跨境铁路合作、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等五份合作文件。

  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阿数字发展和交通部分别代表两国政府达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关于发展中欧班列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路线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强化运输组织协同,提升海关合作水平,合力改善设施条件,加强中欧班列安全性,促进经贸投资合作。

  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阿经济部达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阿塞拜疆共和国经济部关于共同编制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的谅解备忘录》,推动两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接,深化基础设施、贸易投资、产业发展、能源资源等领域务实合作,推动中阿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三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哈交通运输部达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关于共同扩大中哈跨境铁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进一步提升中哈跨境铁路运能,推进中哈第三铁路通道合作。

  四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哈交通运输部达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中欧班列跨里海运输合作工作机制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将以工作机制为平台,共同推动中欧班列跨里海运输合作。

  五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塔经济发展和贸易部达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关于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在宏观经济、战略规划等领域联合举办研修班,实地考察和座谈交流等活动,促进互学互鉴。


原文链接:https://www.ndrc.gov.cn/fggz/202407/t20240707_13915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保障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保障资讯网zix.shbz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22879号-62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