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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16 15:52:40 来源:  作者: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有关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现就做好一线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晋升条件

  (一)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本单位岗位职数有空缺,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二)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且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或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本单位没有岗位空缺的,可采取特设岗位方式,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晋升条件限制。

  1.取得现聘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

  2.未取得现聘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可在原专业技术层级内部晋升一个等级;晋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需符合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

  优先、破格晋升岗位等级的一线医务人员,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组织实施

  (一)申请特设岗位。事业单位根据前款(二)所列条件,研究提出特设岗位设置申请,明确拟设置的具体岗位和拟聘人员,填报《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表彰奖励证明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设置。

  (二)组织岗位聘用。一线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聘用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优先晋升是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激励政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政策沟通指导,及时做好特设岗位设置及岗位晋级聘用工作,为一线医务人员岗位聘用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把握工作标准,主动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同时,要严禁弄虚作假、“搭便车”现象,坚决杜绝借机突击聘用等行为,对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仅限于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使用。

  

  附件: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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