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社会保障资讯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劳动保障话题 > 正文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系列宣传第三期——如何确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时间:2021-04-16 14:41:55 来源:  作者: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系列宣传第三期

  ??—如何确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

  当工作地点跨省发生变动,存在多个养老保险费缴纳地时,很多参保人可能对退休后在哪领取养老金存在疑问,本期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企业职工如何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问题一: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企业职工,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判定标准有哪些?

  ????答:可以依次按照两个指标来判断,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在户籍地,二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累计缴费年限是否满10年。

  ????问题二:具体应该如何判断?

  ?答:第一种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种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三种情况,基本养老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四种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我们制作了一张判断导图,可以结合该导图进行判断。

  

  

  ????问题三:以上是针对企业职工的一般账户,那临时账户该怎样判断?

  ????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在不是本人户籍所在省份首次参保时,新参保地将为参保人建立临时账户。临时账户不参与待遇领取地的判断,参保人员在退休时,可将临时账户的全部缴费本息一并转移至待遇领取地,合并计算养老保险待遇。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保障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保障资讯网zix.shbz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22879号-62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