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142户企业成功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时间:2022-07-16 08:09:5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自治区人社部门会同税务、财政等部门先后出台了阶段性缓缴特困行业企业社会保险费、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举措,切实帮助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截至6月20日,全区已有142户企业缓缴1.18亿元。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扩围政策,农副食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均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对受疫情严重影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等,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到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原文链接:http://rst.nmg.gov.cn/xwzx/yhyshj/202207/t20220708_2085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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