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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03 06:26:07 来源:  作者: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自治区2022年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确保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制定“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3月21日

  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毕业生个人前途,事关毕业生家庭幸福,事关国家长远发展。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促进其顺利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6号)要求,决定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为切实开展好“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汇集专业资源,凝聚各方合力,注重精准施策,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前延伸、提质增效,满足毕业生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服务需求,为促进毕业生及早实现就业创业、更好保障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突出地方特色,抓住毕业生离校前后求职就业关键时段,紧紧围绕毕业生从校园到职场转换过程,根据不同阶段求职特点,组织专业化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加大就业政策和形势宣传,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的职能和作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升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三、活动主题

  就业服务进校园精准帮扶在身边

  四、活动时间

  2022年3月至6月

  五、服务对象

  2022届自治区高校毕业生

  六、具体措施

  (一)政策宣传进校园

  1、梳理汇总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清单。清单要列明政策内容、经办机构及经办流程,确保看得懂、算得清、用得上。清单内容涵盖: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政策,职称评定、户口档案、住房保障、专项奖补等人才流动政策,虚假招聘、就业歧视、求职陷阱等风险案例提示。

  2、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宣传活动。通过直播、现场宣讲、网上发布、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对政策内容、经办机构、经办流程的宣传;组织人社局长、就业专干、就业辅导员进校园解读政策。

  (二)招聘服务进校园

  3、梳理本地2022届高校毕业生规模、结构、专业和就业意向,夯实精准招聘基础。

  4、主动对接国资、工信、工商联等行业部门,掌握用工需求,动态归集,发布岗位信息清单,涵盖本地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招用工信息,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重大专项人员调配等公共部门岗位,以及科研助理、实习见习等岗位。岗位信息要包括需求特征、职位类别、工作地点、薪酬待遇等关键要素,确保真实有效。

  5、结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校园双选会,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适时组织针对本地高校毕业生的行业化、专业化、小型化招聘活动。

  (三)就业指导进校园

  6、组织本地全国就业指导委员会委员、高校职业指导老师、企业人力资源师、企业规划师等进校园宣讲,并建立就业指导专家库。每个地区至少向自治区推荐2名就业指导专家。

  7、组织专家团队进校园开展职业能力测评、生涯规划、职场适应、职场导航、就业训练营等服务,帮助毕业生掌握求职技巧。

  8、发动企业提供一定岗位,开展职业体验活动。组织毕业生进园区、进企业、进市场参与职业体验,提升职业认知。

  9、开展职业指导公开课。自治区将组织部分高级职业指导师、职业规划师和知名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校园行活动。

  (四)创业服务进校园

  10、各地要遴选优质创业课程、创业师资、创业典型进校园,支持当地高校开展创业教育、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及时组织创业培训。加大创新创业政策落实力度,结合各地实际,逐步建立并完善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的创业服务机制,落实场地优惠、创业政策支持。组织毕业生参加“中国创翼”、“互联网+”等创业创新大赛,提供项目、资源对接平台。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优秀大学生,可推荐由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举办的优秀创客能力提升训练活动,帮助大学生进一步提升创业能力。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中的创业典型先进事迹,积极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实现及早就业创业。

  (五)职业培训进校园

  11、各高校要根据市场需求,组织中短期技能培训班,增加新职业、新技能等培训;按规定落实好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12、开展职业资格制度和人才评价改革咨询,统筹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间,为毕业生提供便利。组织“大国工匠”、“技能大师”为毕业生展绝活、授经验、传心得,引导毕业生增强职业精神、实现技能就业。

  (六)困难帮扶进校园

  13、各地要摸清辖区困难毕业生底数,加强对零就业家庭、低收入家庭、残疾等毕业生就业帮扶,加大岗位推介力度,做好心理辅导和思想疏导。开展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回头看,对尚未兑现的要及时发放,对因各种变故新增的困难毕业生,要及时补发。实施好“宏志助航计划”,开展线上线下就业能力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加大对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支持,积极组织少数民族毕业生参加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毕业生专场招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把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作为重要手段,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要突出工作重点,对毕业生规模较大、就业去向落实率相对较低的高校加大支持力度。要创新思路举措,丰富服务内容,打造本地化特色服务品牌,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配合做好组织、宣传等相关工作。

  (二)调动各方资源。各地人社系统要凝聚合力,组织就业、社保、劳动关系、人才人事等领域密切配合、同向发力。用好专业力量,组织就业政策法律专家、人力资源经理、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等提供专业化服务。发挥机构作用,组织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为毕业生提供针对性服务。对与高校开展招聘活动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落实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紧扣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主题,广泛依托传统和新兴媒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题宣传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重点宣传国家、自治区支持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推广一批地方特色做法,讲述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故事,传递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关心关怀,引导毕业生自立自强,多渠道就业创业。

  活动期间,各地、各高校要及时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成效,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于7月6日前将活动进展情况报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麦提穆萨·麦提塞迪

  联系电话:0991-3532082(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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