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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2-04-03 04:00:27 来源:  作者: 

  红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第三批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红河学院2021年计划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yn.gov.cn/)、红河学院网站(https://www.uoh.edu.cn/)查询(附件一)。

  二、报名

  报考人员需填写《红河学院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二),连同简历、学位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发送至报考单位的联系人邮箱。

  报名时间: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年有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2、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认证的材料;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考察

  红河学院人事处汇同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察。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用人单位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hr.uoh.edu.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3—3694846

  联系电话:0873—3694779

  联系人:史老师

  

  附件:1.红河学院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红河学院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2 红河学院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红河学院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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