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社会保障资讯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劳动保障指数 > 正文

关于完善职称电子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2-04-03 02:40:36 来源:  作者: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统一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职称评审历史数据归集,扩大职称电子证书应用范围,于近日开通了职称证书个人在线登记、采集端口。即日起,专业技术人员即可登录系统进行证书信息完善或登记,在线生成职称电子证书,通过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发放(以下简称社会人才职改办)的证书将逐步实现历年高、中、初级职称证书电子化。

  一、完善/登记范围

  社会人才职改办2010年以前发放的纸质职称证书可自主登记。

  社会人才职改办2010-2020年期间发放的纸质职称证书,已统一批量上传证书信息,显示待完善的无需再次登记,只需按照提示完善信息后生成电子证书。如无证书信息,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登记。

  通过社会人才职改办2021年以来初定、确认、评审取得的高、中、初级职称,已有证书信息并显示待完善的,无需再次登记,上传个人照片即可。如无证书信息,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登记。

  二、审核安排

  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根据已发的证书情况分批次审核登记的电子证书信息:

  第一批审核2021年11月以来,初定、确认、评审通过并核准发文的中、初级职称电子证书,报送到教育、卫生、律师等职称专业评委会评审取得的高、中、初级电子证书。

  第二批审核2010年以前取得的高、中、初级职称电子证书,以及因纸质证书丢失需补发电子证书应用的。

  第三批逐年审核2010-2020年已经能在“重庆市职称证书查询服务系统”上查询到证书信息的高、中、初级电子证书。如所查询的证书信息与纸质证书有误的可在“完善”信息时根据实际内容修改后提交审核。

  查询系统路径:专技人才专栏→信息查询

  

  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certquery/index

  

  三、个人电子证书完善或登记办理流程:

  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 专技人才专栏→业务办理),首次登录需先完成用户实名制注册。 点击“职称”板块,在“个人中心”,进入“我的证书”选项,已有职称证书信息的点击“完善”,没有任何证书记录的点击“登记证书信息”,按步骤进行证书信息登记。

  

  登录页面

  

                       在“职称”板块,点击“个人中心”

  

  找到“我的证书”选项,点击“完善”或者“登记证书信息”

  

  新增登记信息示例:

  

  

  

  四、常见问题解答

  问:职称电子证书是否与纸质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答:职称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员取得相应职称,与原纸质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问:纸质职称证书是否仍然发放,原证书是否有效?

  答:职称电子证书上线后,将不再发放、补办纸质职称证书,此前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核发的纸质职称证书仍然有效。

   

  问:职称电子证书专业是如何确定的?

  答:申报人在职称系统中正确填写申报职称专业方向,相应职称专业评委会评审通过且核准发文予以确定。

   

  问:2021年以来取得的职称还未进行编号如何登记?

  答:对于2021年以来评审取得的职称,全部采用系统自动编号,无需填写证书编号,审核通过后,将由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编号。2021年前已办理纸质证书的,登记原纸质证书编号。

   

  问:审批机关如何选择?

  答:职称级别选择高级,审批机关默认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无需选择。职称级别选择中初级,则根据人事主管权限选择相应主管机关,审批机关为区县或主管部门职改办的,请直接选择对应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单位名称即可,如:万州区职改办,请选择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职改办,请选择市教委。

   

  问:评审机构如何填写?

  答:评审取得的职称,评审机构为批准文件中对所获职称进行评审的相应级别的评审委员会。如:重庆市卫生技术(内科)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重庆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重庆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XX区评审委员会。

  初定、确认取得的职称,评审机构请填写相应的审批机关,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渝中区职称改革办公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重庆建工集团等。其中,高级职称的评审机构请填写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问:若发现职称证书信息有误如何申请更正?

  答:在线登记时请确保个人填写信息真实、准确无误,原则上不随意更改。对已生成的职称电子证书,因客观原因确需更正信息,请向评审机构提出申请,经核实后按程序进行更正。

                      

  

  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网站地图|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保障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社会保障资讯网zix.shbz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22879号-62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