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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区第二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4-03 03:31:37 来源:  作者: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有关开展“就业服务基层基础能力提升计划”的要求,经研究,我厅计划开展全区第二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与行风建设主动融合衔接,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巩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成果,凝聚基层就业服务工作队伍,为深入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打下坚实基础,推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再上新台阶。

  二、竞赛主题

  科学职业指导,精准就业服务。

  三、时间安排

  (一)市级赛于2022年4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二)自治区级赛于2022年4月底前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竞赛项目设置

  (一)个人业务竞赛。包括职业指导人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劳动保障专理员)两个职业,每个市每个职业安排1人参加自治区赛。

  (二)优秀就业服务项目、成果、案例竞赛。

  五、竞赛内容

  包括“理论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两项。理论知识竞赛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答卷(闭卷)方式进行。操作技能竞赛包括“个人工作亮点展示”和“咨询服务方案设计”两个环节。

  个人工作亮点展示是选手剖析、分享个人在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可结合相关工作图片、视频或PPT等辅助陈述材料,脱稿陈述个性化工作亮点,展示选手日常服务成果的积累和现场自我展示能力。

  咨询服务方案设计是要求选手针对日常就业服务过程中的工作情景,在规定时间内设计服务方案并现场讲述就业咨询与指导、业务经办和就业服务等工作要点,展示就业服务知识灵活应用能力。

  优秀就业服务项目、成果、案例评审材料各市可挑选1-2个优秀项目,于4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

  六、参赛对象

  职业指导人员要求为县、区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属人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劳动保障专理员)要求为县、区级以下(不含县、区级)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人员。

  已获得首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全国十佳”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届个人业务竞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业务竞赛活动是推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各市要成立市级组委会,明确专人负责,精心做好各项赛事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做好赛事管理。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当前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创新竞赛活动方式方法,进一步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市赛、踊跃参加自治区赛。广泛发动和组织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参加竞赛活动,积极推荐和报送优秀就业服务项目、成果、案例评审材料。注重学用结合,增强针对性、时效性,不得硬性摊派,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

  (三)确保公平公正。各地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报名审核、监督仲裁、投诉处理及后续协调等工作,确保选手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组织规范有序。要对参赛选手提交的所有信息资料,尤其是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

  联系人:赵胜永;联系电话:0771—5516815,18677166799。

  邮箱:zzqjyfwzxsck@rst.gxzf.gov.cn

  

  附件:1.具体内容和形式

        2.优秀就业服务项目参评表

        3.优秀就业服务成果参评表

        4.优秀就业服务案例参评表

        5.优秀项目、成果、案例评选办法

        6.重点参考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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