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弘海奕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宋贵利工伤认定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2-04-02 22:33:56 来源: 作者:
天津弘海奕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宋贵利(身份证号:120102********217X)家属赵桂玲于2021年12月30日向我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于2021年12月31日受理。经调查核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之规定,于2022年2月25日做出编号为S112011320211193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该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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