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三转变”提升仲裁服务质量
时间:2021-11-06 09:30:19 来源: 作者:
今年来,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积极转变方法和改进工作作风,心系百姓,以人为本,做好人性化仲裁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变”工作方式,提高办案效率。接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对当事人作出受理和不受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对立案受理后的案件,坚持调解前置,把庭前调解、当庭调解、庭后调解结合起来,从情、理、法多方面对当事人进行耐心讲解和疏导,促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调解不成的及时开庭,确保案件在法定时限内结案。
二是“变”工作作风,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流动仲裁庭、派驻庭的能动优势,变“坐堂办案”为“主动服务”,在县经济开发区开展了多场流动仲裁庭,并在庭后成功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通过现场开庭,庭后面对面的调解,拉近了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距离,既显著缩短了办案时间,也降低了劳动者维权的成本。
三是“变”工作机制,提升办案水平。坚持从转变仲裁工作作风和仲裁员工作形象等方面入手,建立仲裁员重大疑难案件讨论、业务培训等制度,强化仲裁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办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思想道德素质好、专业化程度高、工作作风正派的办案队伍。
2021年以来该仲裁院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1件,涉及劳动者当事人80人,涉案金额375余万元,已全部在法定的时限内结案,按时结案率达100%。
(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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