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举措为民企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时间:2021-11-06 09:27:39 来源: 作者:
在营口近日制定的《创建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的政策措施》中,共设支持高科技人才培养引进、给予生活补贴等6项具体人才支持政策。
支持高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对获批国家级人才计划、科技部“火炬计划”的人才所在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批“营口英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类人才,给予项目所在单位5万元支持;对承担市“企业·博士双创计划”的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对企业引进重点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符合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按照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800元/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24个月。
对在营口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按照博士研究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大专及本科生2万元(“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或转岗在职青年职工等开展1年以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补贴标准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
推行小微企业普通性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200人以下参保企业,免申领直接拨付返还资金。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营口最低工资的40%给予吸纳就业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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